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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道外區火災中,消防員楊小偉、侯寶森、傅仁超、張曉凱、趙子龍在搶險中犧牲。公安部已經批准他們五人為烈士。有消息說烈士的遺屬分別獲得2萬元補助,這條消息在網上引起一片嘩然。
經核實,2萬元只是榮譽獎勵,不是撫恤金。那麼撫恤金究竟怎麼發?該發多少?
吉林籍消防員趙子龍撫恤金234萬
6日從吉林省榆樹市民政局獲悉,哈爾濱“1·2”火災搶險救援中犧牲的榆樹籍消防戰士趙子龍的遺體將於8日回到家鄉,安葬在榆樹市烈士陵園。榆樹市民政局副局長吳萬波表示,趙子龍犧牲後按照有關標準,家屬總共將得到2345525元撫恤金。據《新文化報》
河北籍消防員張曉凱撫恤金約236萬
華商報記者昨晚聯繫了河北省邢台沙河市派往哈爾濱處理張曉凱後事的工作人員,據介紹,張曉凱的撫恤金約為236萬元,具體數據還在進一步測算確認中。
華商報記者 曹旭剛
遼寧籍消防員傅仁超撫恤金超200萬
8日9時,哈爾濱將為傅仁超等5名烈士舉行追悼會。據瞭解,傅仁超犧牲被評定為烈士後,將獲得褒揚金、撫恤金、保險理賠等共計200餘萬元。遼陽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褒揚金和撫恤金由遼陽地方政府解決,保險賠付項目在哈爾濱完成。另據工作人員介紹,傅仁超的父母今年都是48歲,按照規定,父親60歲、母親55歲以後,遺屬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將定期發給他們撫恤金。
據《華商晨報》
烈士褒揚金
現役軍人死亡被批准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發給烈士遺屬烈士褒揚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哈爾濱火災中犧牲的消防戰士遺屬獲褒揚金:26955元×30≈80.86萬(26955元為2013年數據)
撫恤金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一次性撫恤金
因公犧牲
■上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個月工資/津貼(以消防戰士列兵500元/月津貼計算)26955元×20+500元×40=55.91萬
病故
■上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個月工資
獲得榮譽稱號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發
■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增發35%
■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增發30%
■立一等功增發25%
■立二等功增發15%
■立三等功增發5%
定期撫恤金
發放對象為符合條件的遺屬:
父母(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無生活費來源的;
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費來源且由該軍人生前供養的
工亡補助金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的,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
工亡補助金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6955元×20=53.91萬
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
相當於烈士本人40個月工資(以列兵500元/月津貼計算)500元×40=2萬元
據此,一個犧牲的消防員如果是列兵,他的遺屬至少可能獲得:(未包括撫恤金增發部分和遺屬定期撫恤金)80.86萬+55.91萬+53.91萬+2萬=192.68萬
註:製圖內容來自《新京報》、人民網
(原標題:5消防員救火犧牲 家人該領多少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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